淳安县查办宋村乡部分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3
2009年10月,淳安县纪委严肃查办了宋村乡部分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宋村乡党委书记方致红,宋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小红,宋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洪如祥,宋村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郑能龙,宋村乡财政会计徐志木,宋村乡出纳郑之士等人,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分移民培训工作经费、茶苗订购款、残疾人创业基地扶持基金等,数额较大、情节恶劣。
方致红、张小红等人除贪污之外,还有受贿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