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是我自愿送给小汪的,你们纪委凭什么不让他收?”1月11日,我把征迁户王桂珍阿姨请到望江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和望江指挥部干部汪希一起,退回她送给汪希的1万元钱,没想到年过八旬的老人家十分不理解,情急之下居然哭了起来。
(图中左一:汪希)
汪希是个80后的青年党员,上海师范大学音乐专业毕业,弹得一手好钢琴,如今是望江智慧产业园发展中心干部。去年上半年,组织上派他到望江指挥部挂职锻炼。起初见到汪希时,我觉得他只是个文文气气的大男生,在碎砖瓦砾的工地上、在反复拉锯的谈判中、在成沓成堆的材料前,他一个弹钢琴的能行吗?直到经历此事,我才对汪希刮目相看。
王桂珍和爱人丁云初都是年过八旬的退休教师,家住望江街道兴隆西村,按照计划她们家将于2017年内完成征迁。10月25日起,汪希和他的同事们几次上门开展工作,依照规定让两位老人充分享受了征迁政策,本来谈得挺顺利,但就要签约时,王桂珍突然提出不同意搬迁。一问之下才知,由于他们年事已高,对征迁有所顾虑,害怕无处终老。于是征迁工作陷入僵局。
汪希多方奔走,想方设法为老人解决困难,经过汇报后,按照程序让王桂珍一家享受了异地现房安置政策,为老人卸下了思想包袱,让签约顺利进行。可随着选房摇号日子的临近,王桂珍又提出了新的顾虑。“选房摇号要先将现在的住房腾空,我家东西多,子女房子也小,家里东西放哪里呢?”关键时刻又是汪希伸出援手,主动表示自己家有一间闲置房间可以暂时存放家具。于是汪希找来搬家公司,把王阿姨家的床、柜等大件物品搬离,确保了王桂珍在产权安置的第一天就及时腾空房屋,顺利选房摇号。能够很快搬进新家,两位老人都非常高兴。
通过征迁工作,汪希和王桂珍已经比较熟悉。去年12月27日中午,王桂珍说有急事找,就在指挥部门口,汪希就走出了单位。一见面,王桂珍就拿出一个纸包硬塞过来,她说汪希帮了这么多忙,这1万块钱是老两口的心意,要汪希务必拿着。汪希说明了征迁干部不允许收征迁户的钱,也一再表示自己不是为了得到好处才帮她的,无奈王阿姨非常坚持。王阿姨年事已高,考虑到不刺激对方,汪希无奈之下答应暂时收着。
回到指挥部,汪希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此事,并将这1万元和一份书面《情况说明》上交。指挥部向街道纪工委报告后,纪工委决定派我和汪希一起退款,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我安慰好王阿姨的情绪,便对她说:“您是老教师,肯定知道守纪律的道理,学生要守校纪校规,汪希是党员干部,当然也要遵守党纪国法。对您来说,这1万块钱表达的是您对他的感谢,但对汪希而言,如果收了,他就是严重违纪,轻则受处分、重则丢饭碗,您要是真心感谢他,怎么能让他受这么大的损失呢?”
见到王阿姨一时沉默,汪希也扶着她说:“您配合我们工作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在我眼里,您对我的理解比这1万块钱贵重得多。”
“我是感谢他,不是求他办事,难道感谢他你们纪委也要管?”王阿姨问我道。
“感谢他当然可以,但钱不能送。您想一想,如果办事要收感谢费,那您可以送,别人也可以送,谁送的多就帮谁,那您的安置房肯定要先分给送钱多的人,到最后吃亏的还不是您自己?”我入情入理地耐心分析,让王桂珍老人终于同意把钱收回。
“我总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有没有需要我做的?”
“有啊,您要对征迁干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人违纪违规,随时可以向我们举报。”我话音未落,汪希也说了一句:“我也有个忙要您帮,您可以跟老邻居们说一声,早签约、早搬迁是好事,请他们相信我们,多多配合。”
汪希的这句话,让我和王阿姨一起笑了。
(图中右一:许帮群)
小处见真心,细微显党性。相对于汪希承担的征迁任务,相对于我肩负的党纪监督责任,退一个红包只是件小事。然而这件小事却代表着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体现着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所在。对我们而言,查处违纪只是职责之一,更重要的还在于以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和日益完善的监督机制,抓早抓小,切实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洁与担当。(上城区望江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许帮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