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实施“台账式管理”,针对九方面21条问题制定106条整改举措,逐条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落实、事事见效”。通过巡察整改,党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残疾人民生实事进一步落实,系统干部职工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
整改情况:①制度化开展学习。2020年6月以来,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制度化开展学习,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实际重点发言,谈思想、谈体会、提建议,进一步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明晰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增强了信心和使命感;②下发《关于开展走访调研活动的通知》(〔2020〕杭残联办公室便笺12 号),2020年6-7月和2021年1月,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赴基层全面调研和听取意见,积极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活动,在参与疫情防控、涉残企业机构复工复产和残疾人群体稳定工作中深入走访调研;③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好困难残疾人“四访四助”专项行动的通知》,拉出清单,组织党组成员和系统党员干部入户走访残疾人家庭,针对155户危房户、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困难残疾人、需要就业援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脏乱差家居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确保实现“三清零、一改善”工作目标;④认真贯彻《关于开展规划、市委〔2009〕26号文件、组织建设“三项回头看”的通知》(〔2020〕杭残联便笺18号),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评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举措落实情况,梳理短板、找出差距,找准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残联组织改革发展的现实问题、广大残疾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研究谋划“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2020年8月3日,正式下发《关于规划、市委〔2009〕26号文件、组织建设“三项回头看”贯彻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2020〕杭残联便笺37号),用数据精准反映问题和短板,提出明确的工作举措。
1.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制度滞后。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大多数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利用新媒体发声不够,2019年市残联微信传播指数全省排名第四,未发挥省会城市头雁作用。
三、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县(市)残联工作目标评估的通知》(杭残联〔2020〕21号),对区县(市)残联“基础工作”、“重点攻坚”、“争先创优”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目标设定、过程控制、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等方法,采纳市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对区、县(市)残联工作情况评价评议意见,推动各区、县(市)残联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2021年1月7日组织召开全市残联比学赶超创新项目评审会议,区县(市)残联创新项目精彩亮相,进一步推动形成压力传导、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②2020年8月27日,组织全市残联业务干部参加培训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启动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③开展残疾人收入监测。2020年9月1日开始,开展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统计监测调查,组织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人员入户调查残疾人收入和生活支出情况;④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以2020年9月30日全国统一时间为节点,结合全省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走转改、三服务”活动、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困难残疾人“四访四助”专项行动,经过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联动,截止到2020年11月8日,我市194个街道3192个社区共计222274名残疾人,完成入户调查登记人数达220660人,实现入户率达97.68%,移动端录入率达100%,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调查数据全面监测残疾人生活状况,反映了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水平。
整改情况:①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项目,配合市税务局出台《关于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方式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残保金的缴费次数由目前的按月缴纳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由残联核定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职工,税务部门从用人单位采集职工数和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出残保金缴费金额,经用人单位确认后实施批扣,无须用人单位申报。目前方案已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批准;②召开市残联、各区县(市)残联和税务部门参加的联络员会议,健全联络机制,做好本年度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审核,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进行数据交换与对接;会议协商明确了今年及今后工作的目标与政策口径,在做好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数据交换及公示等方面达成共识。
1.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等特色工作深化不够,未培育形成“叫得响”的工作品牌。
2.信息化建设缺乏通盘考虑。
3.残疾人专门协会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仍需破解。
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区县市组织不到位。
五、关于“基层力量比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政策引领。切实落实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的通知》(杭残联〔2020〕1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杭残联教就〔2020〕6号)等文件,明确各区、县(市)创建“残疾人之家”的三年规划和提升计划、“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会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七部门召开了“残疾人之家”新政发布会,提高新政的影响力和知晓度;②加强业务培训。6月初,举办了全市“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业务和政策培训班,全市168家“残疾人之家”负责人和精防医生等工作人员共350余人参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吃透政策,落实落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要求;③调研督导完成。组织开展残疾人之家星级提升调研督导工作,对照《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对全市有提升计划的118家“残疾人之家”开展了全面督导,落实“一家一策”提升行动,与机构、乡镇(街道)、区县(市)残联四方共同研究、商定提升改造方案,明确提升目标(74家)、提升改造清单(2844条)、提升资金和提升改造完成时限。截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86家残疾人之家星级提升,完成率达143%,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④强化机构赋能。以“众心网”为载体为机构赋能,试点植入直播体系,提高庇护产品的附加值,增强“残疾人之家”的增收运营能力;⑤落实经费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各地“残疾人之家”星级创建、机构运营、设施改造等各类残疾人就业创业给予补贴,下拨年度市补资金2300多万元。
整改情况:①加强组织建设。我市192个乡镇(街道)残联均配备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委员,3119个村(社区)建有残协,配备3044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其中:乡镇(街道)理事长192名,专职128名,占66.7%;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占93.2%;乡镇(街道)专职委员194名,专职189名,占97.4%;岗位性质分别为临聘43%,公益性岗位22%,事业12%,社工10%,公务员4%,其他为9%;村(社区)专职委员3044名,覆盖率为97.6%。专职占15%。岗位性质分别为村干部、会计兼任51%,社工21%,临聘15%,公益性岗位6%,其他为7%;②健全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待遇、培训、管理、作用发挥“五个到位”。省、市、区三级开展“最美残疾人工作者”、“最美残疾人”和“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等各类选树活动,明确向基层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倾斜。今年,已有2名专职委员获得市级“十佳残疾人”称号,1名专职委员获得省级“最美残疾人”称号。
1.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不够有力。
2.协调职能部门优化办证程序不够到位,重度残疾人上门鉴定时间达不到14个工作日内内完成的要求。
3.城市道路设施和工具、公共建筑等范围无障碍设施覆盖率高,但合格率只有13%,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与竣工验收制度基本未落实。
七、关于“扶残助残政策梳理和宣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发文审核。贯彻整改要求,5月以来,对政策类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突出精简、易办的原则,合并同类项,减少不必要发文;②梳理扶残助残政策。归类汇编政策,发送各区县(市)残联,支持工作需要;③简洁办事。紧跟城市大脑建设,分步整合涉残事项纳入“民生直达”、“亲清在线”,减少政策查询,简化申请和审核环节,提供便民便企服务。
整改情况:①2020年8月5日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服务进家庭活动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20〕37号),对杭州户籍、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辅具需求调查,将《2020年度杭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意向表》分发到每户家庭,调查工作于8月25日全面完成,各项调查数据以统计表形式汇总;②市残联分管领导率职能处室赴临安、余杭、富阳、桐庐等地开展工作督导和检查,入户到残疾人家庭,对辅具服务开展情况审核;并通报了截止2020年7月31日全市辅具适配服务任务进度情况;③对残疾人在民情热线、来电来访等反映的问题进行追踪,对问题属实、还未采取整改措施的区县残联,责成一把手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残疾人反映的意见建议,对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记录,协调处置,尽快答复。
整改情况:①建立机制。建立全市残联系统理事长季度工作例会制度,2020年7月会议听取区县市残联理事长工作意见和建议。7月13日下发党组成员分工文件,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残联制度,明确市残联党组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7月、8月连续开展基层调研、高温慰问和“四访四助”专项活动,加强对区县(市)残联工作指导;②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8月12日起,为推广应用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试点成果,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残疾人之家”业务水平,市残联面向全市“残疾人之家”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班由市残疾人托管中心专业团队开展线上交流和培训,培训包括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职业康复的理论与实务、机构安全管理、托养服务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残疾人之家”心理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总课程12节,每周培训一次,形成轮训培训长效机制;③筹划开展业务进修和技能竞赛。拟从2021年开始,建立区县(市)托管机构业务骨干进修和外派业务骨干挂职的机制,提升引领能力。
整改情况:①2020年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处级干部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每位同志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理论测试;②开展“重四讲、勇担当、作表率”活动,8月组织开展“四访四助”专项行动,党员干部率先示范走访危房户、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困难残疾人、需要就业援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脏乱差家居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努力实现“三清零一改善”工作目标,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③创设党建工作新载体,建立区、县(市)残联行业党建联管机制,推进机关党建向社会组织延伸,建立残联机关基层党支部与市残疾人协会(福利基金会)结对帮带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作风纪律自查,聘请协会残疾人担任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风纪律开展全方位的暗访和检查,激发创先争优活力;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0年7月14日启动选拔晋升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严谨规范工作,选拔任用的各项程序全部完成,共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3名,轮岗交流干部5名,调整退出领导岗位5名。通过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年龄结构从平均50岁降到了44岁,80后处级年轻优秀干部人数从0增加到5名,优秀年轻干部占比27.78%。8月21日召开杭州市残联干部任命大会,开展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得到振奋。
1.文风不实、会风不严。
2.残联与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要点上下一般粗,有的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直接抄自网络。
十一、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津补贴制度不合理、会议培训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学习教育。2020年7月27日,市残联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学习了《杭州市残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②加强事前审批。严格审核,所有接待必须事前审批,填写《杭州市残联公务接待审批表》,逐级审批把关,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③严格日常管理。接待前认真把关,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加强费用管理,做到“一事一结、最多接待一餐”;④加强事后监督,财务严格审核,发现问题不得报销列支。
整改情况:原杭州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召开支委会,围绕反馈意见,对照《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文件,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进行全面自查,纠正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举办专题培训,强化夜餐费开支、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的意识。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迅速整改,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夜餐费3.65万元,并上缴财政。原就业中心、托管中心对照市财政《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自查,两家单位一直严格执行全市规定政策,没有发现违规发放夜餐费补贴等现象,并将继续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①教育培训。市残联机关及事业单位分别举办了专题业务培训,对会议培训管理纪律进行了重申和强调,并在预算和财务审核中对会议培训活动等进一步强化管理,特别是非定点审批的内容进行严格约束,严格禁止以活动规避会议、培训的定点要求;②对照检查。原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先后于2020年7月25日和8月4日召开支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并就“违规发放宣传品”问题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支委班子成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③严肃整改。2020年8月15日前,已将违规发放纪念品全数收回,并进行登记入库。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市残联财务内控规范,在新的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中对财务支出“一支笔审批”进行规范,重新调整了机关资金支出报销流程;对零星采购内控约束机制作出专门规定,分级授权,新增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程序;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登记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新增国有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章节;新增对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定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要求;对财务印章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财务收支管理内容设置专门章节进一步作了细化明确;②市残疾人托管中心已将护理质量考核收入纳入单位管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2020年8月14日,钱江养老服务中心已将2019年考核扣款基金12.0839万元账户结余退回并由中心上缴财政;③签订补充协议。8月3日,与钱江养老服务中心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更改费用结算方式。原协议第八条,“乙方进场服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支付给乙方上月度关于入托残疾人员护理服务费,以月初人数为准。”变更为“乙方进场服务后,甲方按月初入托人数,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类记录复印件,将当月护理服务费定额标准的90%预付给乙方。剩余10%服务费通过甲方考核后,在次月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上月考核结果汇总单,扣除考核扣款金额后支付给乙方”。补充协议同时约定取消考核专用基金及考核专用基金的使用。
1.国有资产事先审批不到位,房产使用率不高,长期闲置。
2.托管中心医疗外包服务中国有资产未办理事前审批。
3.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原办公场地部分闲置,且与福利基金会、抗癌协会未签订房产使用协议。
十四、关于“实物资产管理有缺位”问题
十五、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
十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
十七、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十八、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十九、关于“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7月24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市残联整治方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进行自查落实;②开展随机抽查。7月22日下午,经由市残联分管领导随机抽取,分管部室长现场见证,经办人电脑随机抽取并封存了3位同志的个人事项报告信息;③上报比对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上报材料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经比对结果;④查处发现问题。对今年干部选拔考察中发现的个人事项瞒报问题,终止当事人考察对象资格,并且在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对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漏报问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杭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出入境审核报批工作;② 2020年8月21日完成修订《杭州市残联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操作规范》(杭残联党组〔2020〕29号)并发文,将直属事业单位五、六级职员以及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纳入统一管理;③加强干部出入境行程时间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境人员行程报告制度要求,针对巡察意见指出的多名干部出入境实际行程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的问题,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④查处问题。对近3年来干部出入境实际行程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的当事人进行组织约谈,指出问题,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增强规矩意识,严格规范出入境管理。
整改情况:①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残联实际,制定并印发《市残联党建工作要点》(杭残联党组〔2020〕6号)、《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杭残联党组〔2020〕10号)、《市残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组问题清单》(杭残联党组〔2020〕13号),并严格组织实施;②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部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加强对责任书内容落实的日常检查和督促;③党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④在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会议和年度工作会议中,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⑤班子成员切实将党建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落实好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将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⑥在研究党建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分析研判中,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分析,不走过场;⑦政治生态评估、班子总结报告中,坚持查摆问题,做到见人见事。党组书记严格审核,对问题查找不具体、不深刻的,一律要求重写。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追溯倒查问题,确保当时问题得到全部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整改,针对两项补贴受益群体庞大、覆盖面广、审核发放工作量大的特点,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①启动复盘追缴。严格按照2018年市审计局提供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救助的名单,对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追缴情况进行复盘,督导各区进一步做好核查和追缴工作,在全面完成审计发现形成的追缴清单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新增追缴20人、85207元,合计追缴270人、545997.2元;②推进数据共享。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把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所需要的数据,通过杭州市共享数据平台推送到残联业务系统中,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格精准比对认定,目前部分数据已实现实时共享;③创新发放形式。部署残疾人两项补贴上线城市大脑“民生直达项目”,由城市大脑负责审核、发放,提高发放精准度;④精准落实政策。采取“因素法”下拨2020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经费3400多万元。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一是始终树立持续整改的政治自觉,把持续整改作为残联系统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自觉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责协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始终聚焦长效制度建设,对照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内控规范、干部管理等制度规定的执行刚性,持续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廉政风险排查制度、交流接待制度、全市残联系统理事长工作例会制度、市残联党组班子成员基层联系制度,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评估制度等,切实规范工作程序,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三是始终对标先进干事创业,从“重要窗口”的高度,对标先进城市、对标先进单位,贯彻落实好持续整改工作要求,以持续整改保障正确方向和事业高质量发展。
<span style="line-height:2;font-size:16px;font-family:"">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988348;电子邮箱llp@hzc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