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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坚持立行立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08-27 10:04:39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底至4月底,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对中央宣传部等3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辽宁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8月26日,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防科工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山东省、质检总局、安徽省、湖南省、司法部、国家文物局、海关总署、供销总社、国家宗教事务局、全国妇联、国家邮政局、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8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中央宣传部

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

问题: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存在薄弱点,统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网上与网下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引导。指导协调督促网信部门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互联网监管,坚决查处网站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统筹推动。组织力量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相关学科专业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教学,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使用,精心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推动高校文明校园创建。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

优化精品力作创作生产引导机制

问题:图书和影视作品过度商品化

整改:抓好重大主题作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介。做好主题出版物出版发行、宣传推介、座谈研讨,百家书城联合展示展销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优化精品力作创作生产引导机制。以落实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图书“五个一百部”重点创作规划为抓手,用好各类精品引导扶持资金,鼓励原创、奖励精品。完善落实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的长效机制。加强图书审读工作,撤销了一批“三俗”作品等选题。做好电影审查委员会人员遴选、更替和业务培训,提高备案公示和剧本立项审核能力。加强电视剧播出调控,协调优秀电视剧上星播出。综合解决过分强调收视率、收听率、上座率、点击率和发行量问题。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

国防科工局党组

加强各部门间权力制约

问题:审批权力集中

整改:系统运用制度诊断成果,紧盯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再次针对10个风险职权事项,梳理出25个关键环节中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63项防控措施,优化程序规章、强化关键环节、细化标准要求。修订有关内部管理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各部门间的权力制约。在有关部门先行先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形成有效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局党组就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项目管理、加强局机关廉政建设、杜绝“公关”和“被公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两次在全系统专门提出要求和作出承诺,与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军工集团公司一道,营造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清风正气。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

全部撤销53家驻京办

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中央要求差距大,顶风违纪时有发生

整改:针对巡视指出“驻京办成为吃喝娱乐场所”问题,烟草局党组对驻京办进行了集中清理。截至7月31日,53家驻京办已全部撤销,原有210名工作人员已妥善分流安置。对奢侈浪费和业务接待费超高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全行业全面清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业务招待费开支和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处理74名责任人,清退违规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严肃处理违规发放补贴和领导干部违规多头取酬问题。印发《关于取消有关补贴事项的通知》,重申全行业取消休假补贴、取消职工子女入托入学赞助费补贴。自查清理小金库。通过整改期间清理自查,发现6起小金库问题,处理34人,清理小金库371万元。规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管理。

山东省委

深入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问题

问题:个别地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

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市抓好集中整改。相关市认真汲取教训,开展全面自查和对领导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排查,曾存在相关情况的党员干部,均已退出或解散有关组织。二是在集中整改相关市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各市党委、省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深入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庸俗风气,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努力净化政治生态。三是结合即将开始的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在全省深入开展严禁拉帮结派等“九严禁”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在《大众日报》刊发评论文章,要求各级严肃换届纪律,严厉查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质检总局党组

从严细化选人用人措施

问题:干部工作随意性较大,存在“好人主义”倾向

整改: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规定主要领导退休前半年原则上所在单位停止干部调整;高配的分支局局长转任直属局副职或副厅级局正职,一律与符合条件的干部一起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直属系统凡提拔局、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不搞退休前照顾性提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个月的不再动议;既看资历,更重业绩,在现职级未被评过优秀或先进,所负责工作未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不列为动议对象;不在干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任等。研究制定《质检总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严格“三超两乱”问题整改。加快消化正处级检验检疫分支机构高配的21名干部,目前已消化8名,正在消化7名,其他6名力争年底前后消化完。

安徽省委

着力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

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国有企业等领域涉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惩治。今年以来,查处涉及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的厅局级干部7人,占总数的25.9%。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的监督。立足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今年以来,省本级开展谈话函询342件,同比增长71.9%。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采取巡视、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和管理,并在2016年第一轮巡视已经实现省属骨干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企业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针对国元证券原总裁助理王卫宁职务侵占违法问题,责令省国资委党委、国元控股集团党委深刻反思整改。

湖南省委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

问题: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多发

整改:在全省部署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基层责任,要求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明确县、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副乡长为责任人;督促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必须进村入户,必须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督促发改、财政、审计、农委、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吃拿卡要,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等突出问题。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1861件,处理2230人。

司法部党组

加快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

问题: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腐败行为易发多发

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司法部制定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加快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部制定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确保监狱和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国家文物局党组

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问题:对文物保护工程重审批轻监管,文保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等问题突出

整改:加强文保工程质量监管,杜绝过度修缮现象。实地调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辽上京遗址、元上都遗址,吉林高句丽遗址等保护工程有关情况,督促当地政府及时整改。2016年底出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程检查的责任主体、方式、内容、程序要求,严防豆腐渣工程、烂尾工程和过度修缮、过度防护等现象。启动了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督促地方政府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完善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增加决算报表及财务验收模块,并投入使用。

海关总署党组

加强对监管执法全过程监控

问题:一线执法领域权力集中,窝案串案频发

整改:组织研发全国统一版本的“查验异常结果处置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判断查验发现问题单据的流向;在16个试点海关配发移动查验执法作业终端、音视频执法记录设备,在首都机场海关旅检现场首批试用新型音视频单兵终端通,通过执法过程进系统、留痕迹,有效降低人为干预因素,防范群体性腐败案件发生。开展整治“买台买飞买时段买路段”情况专项督导检查。根据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完善《〈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稽查操作规程》、《稽查操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稽查人员的职权和义务,规范海关稽查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供销总社党组

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

问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严格

整改: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分管领导与各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在重要节点和节假日提前发通知、打招呼,为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杭州茶叶研究院、济南果品研究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已经进行认真整改,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制定出台《总社领导公务接待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中国供销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严格公务接待预算管理与监督检查,控制费用支出。对有的企业领导人员打高尔夫球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对其中1家企业原负责人违规公款打高尔夫球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额上缴公司。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

开展“近亲繁殖”问题自查

问题: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近亲繁殖”等问题突出

整改:要求所属单位认真核查是否存在“近亲繁殖”情况。一单位在核查中发现,2013年该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1名招聘对象瞒报了与该单位1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违反了局2011年制定的《关于实行对拟调入录用及聘用人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巡视整改期间该2人主动向单位说明了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他们2人警告和记过处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回避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录用工作人员防止“近亲繁殖”的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加强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严格执行退休制度的通知》等7项制度。

全国妇联党组

下大力气解决“四化”问题

问题:解决“四化”问题效果不太明显

整改:对于解决“机关化”问题,明确全国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为3个月左右,机关局级及以下干部每两个月安排1周时间直接到区县、乡镇、城乡社区,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女工作。对于解决“行政化”问题,打造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两微一端和“妇联通”平台,更多运用QQ、微信等方式开展工作。对于克服“贵族化”倾向,改进全国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提高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妇联执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比例。对于克服“娱乐化”现象,把“创新开展妇女思想引导工作专题调研”作为全年重点调研课题,探索在不同妇女群体中有针对性进行思想引导的新路径。

国家邮政局党组

形成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长效机制

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整改: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运行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内容,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国家局年度工作会议同步召开,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局党组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将全面从严治党“可量化”的有关指标纳入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已将有关要求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加强党建工作力量。结合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方案,提出通过内部调剂或接收军转干部等途径增加国家局机关党委人员编制。

国家卫计委党组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问题:权力制约不到位

整改: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监督制约。评估廉政风险点,防范廉政风险。重点梳理A级权力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提醒机制。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对专家技术管理权力的制约。转变政府职能,把科技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将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改建成为项目管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修订《医药卫生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廉政规定》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不同阶段技术专家的管理内容。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权力制约,进一步规范项目委托管理和政府采购行为。

食药监总局党组

规范监管人员自由裁量

问题: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整改:实行食品药品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规范监管人员自由裁量。在总局政府网站上开设专栏,全面公开检查、检验、处罚等信息。在近期上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出台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对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作了规定。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上市审议办法》,对拟同意上市药品的审评审批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启动药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和药品说明书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制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

健全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问题:对直属单位管理不力


整改:党组书记亲自带队,深入直属各单位调研,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座谈,了解面临的困难,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中国中医科学院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健全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订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加强局直属(管)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库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分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等规范性要求,明确局直属(管)医院财务部门管理职能并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局直属(管)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财务专项督查和工作纪律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