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安市建立健全四大工作推进机制,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作风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要求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坚持2-3个月时间下基层调研,主持完成1-2个重点课题调研;重大问题必须向专家和专业机构咨询,进行充分论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每月分别召开专项会议,专题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经济运行情况和形势分析的汇报,重点研究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领导定期举行工作交流会,交流汇报各自联系重点工业功能区、企业、农村和重点项目及各自分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是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按照市委总体要求和工作分工,市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和人武部负责人加强对分管联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业强市、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分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三是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由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具体目标,确定工作完成时间进度。四是重大问题专题协调解决。各项工作的协调,原则上由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如遇重大问题或复杂事项确实难以协调的,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
三、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实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及活动情况日报制度。二是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督查制度,落实督查措施,加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督促检查。三是整合市委办和市府办督查力量,定期对全市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发布相关督查通报。四是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各部门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市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并将暗访情况纳入效能监察指数制度进行考核。五是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选派政协委员到重点部门单位担任民主监督员,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畅通市长公开电话等投诉监督渠道,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一是围绕临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采取业绩考核、综合评价、效能监察和一票否决项目构成的“3+1”体系对乡镇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同时要求各考核责任单位平时注重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掌握,加大日常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力度,尽量避免年终一次性的考核。二是严格控制其他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考评办法中所明确的考核职能部门外,其余部门一律不得下基层开展考核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在年终下基层考核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考评办书面报告,经市考评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组成考核组,集中开展考核。三是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按照“规则在前,奖罚跟进”的要求,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使用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