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建设事关国家大局———访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  
 

 

 

加强林业工作,强化生态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备受广大群众关注。近段时间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业资金管理和林业干部队伍建设等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

    记者:目前,我国一些地区正在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请您谈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成效和意义?这项改革进展如何?

贾治邦: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积极稳步推开。这项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完善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伟大创举,是促进我国生态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集体林地的经营权承包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我国有林地42.42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25.48亿亩,占全国的60.1%。同时,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加快现代林业建设,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破解“三农”问题,增加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目前,这项改革正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呈现出巨大的综合效益。

一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促进了生态建设和保护。改革使农民成了山林的主人、经营的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现在,许多农户“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把山林看作建在山上的“绿色银行”、未到期的“高息存折”,实现了从“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的可喜转变,“造林不成活、成活不成林”的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福建省连续三年每年营造林面积超过160万亩,为改革前年均营造林面积的2倍;江西省近两年每年营造林面积比改革前增长60%以上。

同时,过去担心林改后会出现乱砍滥伐和不利于森林防火的问题,现在看来,不仅没有出现,而且比以前对林木看管更严格,经营更精心,砍伐更慎重。2006年,福建、江西两省林业行政案件分别比上年下降10.2%25.9%;森林火灾次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8.9%63.4%

二是有效拓宽了农业发展空间,促进了农民就业和增收致富。林地与耕地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目前,我国耕地平均每亩产出超过600元,而林地的经济产出仅20多元。特别是25.48亿亩集体林地,可挖掘的潜力更大。改革后,农民对林业敢于投入、舍得投入,产出效益显著增加。福建省主要林区农民的林业收入已占到总收入的50%;江西全省农民的林业现金收入增长41%;浙江省安吉县林业总产值达到78亿元,农民人均收入8031元,其中60%以上来自林业。

林业内涵丰富,产品类型多,产业链条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拓展生产经营范围和领域,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门路。改革后,福建省永安市新增林业就业岗位5.8万个,占全市新增就业岗位的一半以上;江西全省新增林业从业人员40多万人,其中仅外出打工农民返乡务林的就达28万人。

三是基本理顺了山区林区发展的诸多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第一,由于产权关系界定清楚,山林纠纷大幅下降。江西、福建、辽宁三省在林改过程中分别解决山林纠纷6.28万起、2.2万起和0.77万起,占多年累积纠纷数的94%70%89%,改革后基本没有发生新的纠纷。第二,由于林改始终坚持民主决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各地推进林改,改不改、怎么改,都由村民自己说了算。第三,由于改革后农民专注于山林经营,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减少。许多村由“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由“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农民学科技、搞经营、跑市场的热情明显高涨。

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乎民心,符合实际,赢得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据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单位专家所作的入户调查,许多地方农民对林改的满意度都达到100%。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正在进行配套改革试点;云南、安徽、河北等省正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开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工作;其他省(区、市)正在80个县开展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完成承包的林地约5.25亿亩,占集体林业用地的21%

记者:对林业资金的监管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国家林业局在保证资源资金安全、履行监督和协调职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贾治邦:“十五”期间,国家对林业的投入与“九五”相比有了大幅度增加。2006年中央投入林业资金493.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77.2亿元,基本建设投资49.5亿元。

为规范和加强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近几年来,国家林业局在加强制度建设、开展项目和资金自查自纠、强化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加强干部培训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为资金管理提供保障。“十五”以来,国家林业局先后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规划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林业局预算管理程序》等近30个管理办法和制度。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开展自查自纠,立足于自我整改。国家林业局党组始终把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自2004年以来连续3年部署机关直属单位对年度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2006年专门部署对直属单位所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整顿。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局还派出多个检查组对京内外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和督导,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自查上报和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探索项目审批、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管的运行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了计财、审计、稽查、纪检监察及相关司局等部门对林业建设项目投资集体审批制度,使项目审批工作步入公开、透明的决策轨道等等。

  四、抓项目管理、资金检查和重点工程资金稽查。自1999年至2006年底,国家林业局累计派出了153个稽查、检查组,约550人次开展资金检查和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对直属单位预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收支两条线、会计法执行进行检查,对行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种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通过监督检查,各单位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违规违纪问题逐年减少。

记者: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国家林业局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贾治邦:深化林业各项重大改革、推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作风是保证。国家林业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到林业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

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后,国家林业局党组按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在思想作风建设上,坚持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每年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15天以上,分别举办2期司局级干部理论研修班、2期司处级干部党校进修班、4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培训班以及3期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

在工作作风建设上,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党组同志每年安排四分之一以上的时间下基层调研。2006年,派出30多个调研组,分赴28个省(区、市)、100多个县市和林业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150多场次,走访农户数百户,解决了50多项基层单位和林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地方政府和基层办了16件实事。

在领导作风建设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局党组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生活作风建设上,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自律。制定了国内公务接待、外事管理以及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六不准”规定、八小时以外管理等制度。坚持把作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在直属机关持续开展了“创四型机关、做五个模范”、“建五好班子、坚持五讲”等活动。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审计监督以及重大项目、资金集体审批等联席会议制度,抓紧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7年7月27日) 发布时间: 2007-07-27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