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继  
 
    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有20多名特殊"教员"以自己的特殊经历,为数以万计的党员领导干部讲过生动的"人生课"。这些"教员"的昨天,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业和地位,收入不菲,权重一方,呼风唤雨:位高权重的市委书记,手握大权的国企老总,管理基建的局长处长,年轻有为的交警队长……但如今他们的身份只有一个:被判重刑、在深深悔悟中进行数十年改造的犯人。在中央和各地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的今天,他们"前腐后继"的脚步为何仍"日夜兼程"﹖
    从这20名犯人的忏悔书和现身说法中,有两类犯人最令人痛惜:一类是风华正茂,正步入人生辉煌阶段的年轻干部。
广东省电力局第一工程局原副局长孙永和,共收受贿赂45万多元,因受贿罪被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被捕时36岁。他说:"在我上大学前,基本上是穿不暖、吃不饱的。我发奋读书,努力工作,从一名普通的技术干部,到担任公司经理、局副总工程师、副局长,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
    被判无期徒刑的林晖,今年才33岁,而他被逮捕却是8年前的事。他1990年7月大学毕业,就职于广东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时过一年就被委以重任,专门负责全省公路客运线路标志牌的发放工作。仅两年多时间,他就利用工作便利收受贿赂68万元,刚工作四年就成了一名被法办的犯罪分子。
    另一类犯人是已经"功成名就"即将安享晚年的"老领导"。
    今年59岁的邓耀锡,案发时是广州市计生委基建处处长,共收受贿赂14万多元,56岁那年因受贿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邓耀锡曾经有一个值得炫耀的个人经历:17岁当兵,入伍后是学习雷锋先进分子,在部队入了党、提了干,从战士一直干到团级干部转业进了广州市人民政府。然而临近退休的时候,他"就像做了一场噩梦,怎么也没想到会进牢房"。
    湛江市原市委书记陈同庆,也是57岁这样一个年纪被判处死缓。他受贿卖官,贪赃枉法,包庇走私,谋取非法利益数以百万计。非法所得巨款让本该安享晚年的他,现在一天天地为减刑而改造自己。
    从这两类犯人厚厚的材料中可以看到,他们大都从基层做起,然后凭着自己的勤奋、好学和毅力,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领导岗位,也有过可圈可点的业绩。最终,他们不是舍身取义,而是"舍身取钱",为一个钱字从"天堂"来到了监狱。
    陈同庆在他的现身说法材料中写道:我随着职务的迁升,看到一些人发财致富,自己乐于清贫的思想慢慢淡化,失去了平衡,吃亏的感觉代替了知足常乐。逢年过节别人送我的礼物,开始时还能退回,可时间一长,就顶不住各种诱惑……我错误地认为,人总是有朋友的,拿朋友的东西无所谓,是礼尚往来。于是在1995年以后,有的人送来了钱财,我虽拒收过,但最终还是接受了,心理上也不认为是犯罪。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苏建乐面对"朋友们"挥金如土的"幸福"生活,尤其是看到别人通过入股做生意发财后,产生羡慕思想,也希望自己能像他们一样发财。所以当别人提出合伙赚钱时,他立即答应,随后开始利用工作之便,代办摩托车上牌服务,通过收取代办费的手法,从中获利。他说,当时对"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庸俗观念津津乐道,总想找机会为自己捞好处。
谭军民,被抓捕归案时才29岁。他24岁就被提拔为广东省某外贸(集团)公司外汇业务主管,25岁开始犯罪,先后将80多万美元汇往国外,同年潜逃国外,被抓获后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说:"我个性好强,学生时代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当部分同学先富起来的时候,我的心理就失去了平衡……"
    陈乐本的犯罪则走得更远,他不但羡慕港澳老板的钱多,还羡慕他们的生活方式:赌博。于是,他利用兼任下属企业香港高中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和下属两家合资公司董事等职位的便利,侵占公司资金1100多万元,被捕时45岁,后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他说:"1993年,一次因业务联系,我去澳门,外商请我去葡京赌场,说去见识一下,开开眼界。我出于好奇,进行了小小的试赌,结果赢了,自此以后,我就从好奇到感兴趣,从感兴趣到迷恋,终于嗜赌成性,结果越赌越大。自己的钱赌光后,就拿公司的钱来赌,挪用公司资金的缺口越来越大,常常是挖东墙补西墙,最终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欲如火,不遏则燎原;贪如水,不遏则滔天。
    苏建乐,在1995年底仅分红就得了266万元人民币。他说当时收下这笔巨款时,曾经有过犹豫和顾虑,觉得这么容易就分到一大笔钱,心理总是感觉不踏实,担心这笔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为毕竟没有出钱入股,但转念一想,自己也为公司出过力,这也是他应该得的,更何况好不容易分到的钱哪有不要的道理呢﹖于是贪念战胜了顾虑,收下了这笔像魔鬼一样折磨他的钱。
    广东省电力局第一工程局原副局长孙永和说:"我是搞工程施工的,一项工程造价都是超千万过亿的,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也耳闻目睹了一些包工头成为富豪的过程,这些人大多数素质是比较低的,但挣的钱却令我眼红。与他们相比,我不知不觉就产生了邪念,不平衡的心态更加强烈,自然而然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个人的私利,最后一步步地走向犯罪的道路。"
    原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的张纬说:"当我看到一些人在股市中变成了腰缠万贯的大款,天天山珍海味、夜夜莺歌燕舞,为什么别人能有,我就不能有﹖"于是,他挪用银行18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票,并在1994年底贪污公款270万元携款潜逃。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广州仪表厂原厂长林瑞光,对变通很感兴趣,多次收受业务单位贿送的礼金、好处费,欲罢不能,把腐败和礼尚往来相混淆,"礼尚往来"的金额达130万元。
广东番禺监狱副监狱长黄财对前来接受警示教育的干部们说:金钱诚可贵,自由价更高。曾经位高权重的干部为什么会成为囚徒﹖那就是一个"钱"字。人不能把钱带进地狱,但钱却可以把人带进监狱。
    采访这20多位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服刑的职务犯罪人员后,记者发现:明知违法却自作聪明,心存侥幸,是这些罪犯的普遍心理特点。
    苏建乐说:"我们本系统这几年也有一些利用职权的经济犯罪,我也看过不少反腐倡廉的书籍和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本来应该及早地向纪检监察部门坦白交代自己的问题。但自己认为事情已经过去6年多了,一直都是风平浪静,不会出问题,总是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企图蒙混过关。"
    本应退休安度晚年的邓耀锡,之所以成为铁窗下的犯人,他自己说是心灵被极度扭曲。他那时认为,手中握有工程权力的人没有几个不贪,不捞白不捞,只要不大捞也不会有什么事的。结果,包工头便投其所好,送钱又送物,最终将他送入班房。
曾是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警的唐向军说:当时我也曾经想过,自己身为执法人员,这样做是否触犯国法﹖但转念一想,我穿公安制服,以查走私小汽车的名义勒索,能够达到短期发财的目的,只要小心点,就会没事的。于是,每次都抱着侥幸的心理,一次又一次地作案犯科,到头来沦为金钱的俘虏。
    邓耀锡说:"在机关十多名处长中,只有我一人是身兼两个职务的,我一个人有三个办公地点,有两台专车供我使用,经费由我一支笔,基建处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个还是司机,权力都集中在我手上,在工作中我大权独揽。我表面上是甲方代表,实际上甲乙双方都听我的。"
    陈乐本说:"我担任物资公司总经理及两家合资公司的董事后,权力欲极度膨胀,不允许别人过问我的事,更不愿接受财经法纪对我的制约。1994年至1997年,我虚构'支付调剂款'、'付货款'、'借款'、'支费用'等名义,先后达二三十次从公司支取现金,公司的领导和财会部门明知我的行为违规违法,都不敢履行监督职能,致使我屡屡得手。我的犯罪责任固然不能推给别人,但是,如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审批手续完善,财会人员严格把关,我的犯罪肯定不能得逞。"
    陈同庆当上了湛江市委书记后,权力大了,吹捧的人多了,提醒的人少了,好话听多了,听惯了,也不以为然了,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只对下不对己。采访中陈同庆告诉记者:"从我的堕落轨迹来看,我们往往过于强调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性,但事实上很多像我这样的犯罪人员都是一把手,谁敢监督一把手﹖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实在是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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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摘自《杭州纪检监察》2003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 200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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