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县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以办案促源头治理,在全县推行防腐建议制度。要求案件查结后,案件调查组要认真填写《防腐建议书》,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提出预防建议,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个性问题,向发案单位下达《监察建议》,限期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针对共性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制定防范规定;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并作为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查纠。该制度实行以来,已下发《防腐建议书》17份,并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