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落实,建组织。建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组长的内部监督组,下设内部监督办公室。二抓调研,理思路。为使出台的监督办法更加切合实际,由分管常委带队,集中一段时间到区、县(市)及部分派驻(出)机构进行了调研,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三抓活动,强素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活动,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联系实际、务实开拓、组织协调和抵御腐蚀四种能力。四抓制度,严管理。做到 “四个必谈”和“三个必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