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成功地查办了一批在本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淳安县山多湖广,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 对查办案件一度存在三种错误认识:一是认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主抓经济,查办案件会阻碍经济发展,恶化经济发展环境,对查案工作心存疑虑;二是认为穷地方不可能有大腐败,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三是认为淳安办案条件差,不太可能出成绩,工作缺乏信心,存在畏难情绪。 针对这一情况,县纪委常委会进行认真分析,统一思想认识,一致认为,查办案件是我们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虽然淳安经济欠发达,但是穷庙富方丈现象仍然存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些阻碍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认真抓好查办案件工作,有利于优化淳安的经济发展环境。通过查办案件,整顿经济秩序,规范经济行为,净化发展环境,不仅不会阻碍经济发展,反而会有力地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实施"工业兴县"战略创造良好的氛围。我们要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因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腐败现象更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危害性更大,查办后引起的反响更强烈,社会效果更明显。 统一认识后,我们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地位,切实加强领导。每年都把查案工作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明确办案要求,讲究办案策略,严肃办案纪律。县纪委不定期召开常委会,分析查案工作形势,研究重要案件线索,落实办案措施,制订办案计划,定期通报全县办案工作情况。在各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都把案件检查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县委、县政府也十分重视和全力支持纪委的查办案件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专门听取汇报,了解案情,对办案经费实行按需列支。在查办原白马乡、百亩畈乡主要领导重大违纪案件时,县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汇报,为纪委排除干扰、撑腰鼓劲,极大地鼓舞了办案人员的士气。 二、突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第一,将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的乡镇作为重点。淳安县大多乡镇财政比较紧张,但据日常审计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有的乡镇交通费、招待费、礼品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明显过大,疑点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我们主动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予以重点关注。如本县百亩畈乡是一个仅有5000多人口的小乡,在乡财政出现20余万元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书记、乡长仍大肆吃喝。1999至2001年间,招待、礼品等非生产性支出高达63万余元,尤其是2001年前8个月,平均每天招待费用达851元,几乎相当于一名普通职工2个月的工资。我们根据群众的举报和审计部门的审核意见,果断介入,查处了原百亩畈乡书记、乡长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扫清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障碍。 第二,将亏损国有企业作为重点。国有企业职工曾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对因市场因素、体制转型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暂时困难,职工能够理解和支持,但对于那些损公肥私,搞垮企业,填饱自己腰包的国企领导,职工和群众意见最大。对此,必须彻底查办和整顿,以维护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确保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如本县永顺集团公司以前一直是我县的利税大户,1998年以来,该企业因人为因素严重亏损,1000余名职工连续一年拿不到工资,可公司原董事长不仅配了专车,养了情人,还在县城一口气买了价值近百万元的五套商品房,成了典型的富方丈。县纪委于2001年成立专案组,果断对原董事长、原副董事长等人实施"双规",查清了涉案金额达一百多万元的经济大案,有力地打击了侵吞国家财产、损害职工利益的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了国企深化改革。 第三,将工程建设领域作为重点。建设工程领域是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随着我县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但由于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督没有跟上,出现了"上了工程,倒了干部"的怪圈。特别是乡、村两级的造田工程、水利建设、学校改建、卫生院改建等工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成了腐败分子立足的土壤。如我县原汾口镇镇长、汾口镇洲上村原支部书记在造田工程中分别收受包工头贿赂9.7万元、2.1万元,被县纪委查办后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办案的良好格局。 我们积极发挥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的优势,着力加强组织协调职能,在查办大要案中,充分发挥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优势,实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多头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强大而有效的办案合力。如在查办百亩畈乡经济案时,被检查对象在较短时间内即向组织交待了受贿问题,但找行贿人取证时,却一口否认,且态度十分恶劣,取证工作难以开展。我们及时与司法部门联系,内查外调,分工负责,在短短几天内,就顺利获取了证据,同时还挖出原汾口镇镇长受贿9万余元的经济大案。由于司法部门的及时介入,保证了该案快速结案,全案共挖出违纪违法人员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5人。 四、注重治本,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我们十分注重查办案件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制定"一案一回头"制度,积极探索办案工作新路子,强化教育防范,不断扩大查案工作的综合效应。每查办一起案件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机制、体制等深层次方面存在的漏洞。一是召开由所有参与办案人员参加的办案分析会,对所办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扬长避短,提高办案水平;二是召开由主要办案人员、发案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发案原因分析会,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寻求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找出滋生腐败的原因和条件,对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如我们在查办原百亩畈乡经济违纪违法窝案后,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乡镇工办财务管理的意见》,完善了相关的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还撰写剖析和调研文章《一张半价车票、揪出硕鼠一窝》、《两起经济串案的几点启示》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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