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硬道理 反腐败也是硬道理--原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访谈录(三)  
 
  记者:您说得全面而深刻。我想问一下,您从事纪检工作近二十四年了,平时会不会遇到许多纪检干部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同样的难题?毕竟,您的身份不一般,是一位中纪委副书记。
  刘丽英:我说过,我在中纪委近二十四年,主要是在案件检查的第一线工作,这也是我一生中担任领导工作时间最长的机关。可以说,我把对党的全部感情、全部热爱、全部精力和全部智慧,都献给了党的反腐败事业。我始终坚信,发展是硬道理,反腐败也是硬道理!不反腐败,我们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全部成果都会丧失,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好局面。
  二十四年来,我尽职尽责,不敢有一点懈怠,平日是上班最早、下班最晚的人;实行的也是固定的"两点一线"制,即从家里去单位上班,再从单位下班回家,基本上没有其他社交活动,更谈不上去吃请。说起来,我来北京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却有10年没有去过王府井大街了,更不知道那儿的"步行街"是什么模样。
  其实我也想通了,既然反腐败是一场与腐败分子进行殊死较量的斗争,就决定了办案人员肯定要受到来自国内、境外、国外的各种威胁、恫吓、诬告、诽谤和陷害。你把腐败分子查出来,轻者受处分、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重者被送进监狱甚至送上断头台,他和他家属、亲朋好友以及有牵连的人能不恨你、骂你、诬告你吗?人家并不管你是不是中纪委副书记。
  说起来,有两件事对我的触动比较大,至今仍然忘不了:一个是与我相识已有40年的老同志,因接受了好处,便想通过我替腐败分子马向东说情,让我"网开一面"、"手下留情",后来没有达到目的,他竟恼羞成怒,便多次向上级写信诬告我和我的儿子。我真是想不明白,一个老同志的灵魂和晚节,在一点既得利益面前竟然会扭曲成这样!另一个事情是,有个被害人的哥哥,因担心司法机关不能秉公执法,为引起上级对此案的关注,竟无中生有说我的儿子与此有染,控告我儿子包庇了死刑犯。打鬼借助钟馗,我能理解,但用这种方法却是我始料不及的!
  记者:听说香港有两家报刊去年和今年有两篇不实报道涉及到您,这是怎么一回事?
  刘丽英:应该说,境外国外一些媒体关注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事业,这是正常的,其中一些涉及我国反腐败和我个人的报道也是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我对此表示感谢。但是,对境外国外个别媒体别有用心地攻击我们反腐败,并对我个人进行歪曲的报道,我又表示愤慨。在这里,我再澄清一下两件事,以正视听。
  其一,香港《明报》2001年4月30日刊出了题为《介入沈阳百官黑金案受贿代求情--中纪委副书记儿子贪污判囚》一文,竟凭空捏造说"曾经受贿为马向东摆平事件的刘丽英之子,也于日前被依法判处重刑"。经过我们依法交涉,该报于同年9月10日刊登澄清及道歉声明,"证实刘丽英女士的儿子并没有做生意的,更没有从事烟草生意的,确定上述有关刘丽英女士之子的报道并非属实及无任何根据","无保留地撤回该篇报道,并向各位致歉"。对《明报》承认错误的态度,我表示欢迎。
  其二,香港《开放》杂志2002年8月号发表一篇文章,其中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并称"被称为女包公的中纪委副书记、70岁的刘丽英曾办过邓斌、周北方、陈希同、慕绥新、马向东等涉及高层的大案,威名震四方,但传今日刘丽英对高层包庇大案已感到绝望,以打麻将度日"。这里,我必须郑重地申明,党中央对反腐败一向是高度重视的,中纪委领导班子对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也是坚决贯彻执行的。我自己也从未有悲观绝望以至每天靠打麻将度日之举。可见,这篇文章一方面不仅仅是失实,另一方面则暴露了作者的居心叵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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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反腐败导刊(2003年第2期) 发布时间: 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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