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 争做“三型”干部  
 

徐卫祥


作为纪检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上都取得新成效。在当前工作中,我们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纪检干部队伍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三型”纪检干部。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学习型的纪检干部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和政府肌体健康的重任,要当好党的“保健护士”,必须具备较高的自身素质。

第一,要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政治信念,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执纪办案中坚持原则,惩恶扬善,扶正祛邪不断增强自身抵抗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的能力。

第二,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既要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的专业知识,熟悉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还要下功夫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了解金融、证券、外贸、房地产开发等经济管理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具备全方位知识的干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第三,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萧山实际,提出预防措施,采取有效对策。

二、增强“三种意识”,更新思想观念,做一名创新型的纪检干部

第一,要强化中心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维护发展、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净化、优化发展环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找出机制、体制和管理上的弊端,规范经济秩序,净化发展环境,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政府交给的重大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起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作用,树立维护发展观念,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过程,作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工作,作为促进发展、执政兴国的必要环节,作为规范和约束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为进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

第三,要强化宗旨意识。党的宗旨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在经济发展、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的情况下,要自觉保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时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同时,要坚定不移地相信和依靠群众,鼓励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一名务实型的纪检干部

在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上,要转变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和传统观念束缚下的习惯性操作,吸取好的经验,革除弊端陋习。在工作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学习掌握新的规则、程序,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处理实际问题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维护发展的实践能力和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处理好四个关系,在四大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要处理好惩治腐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要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加强教育、营造廉政氛围上有所作为。

第二,要处理好加强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协调配合与依靠全党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关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有所作为。

第三,要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工作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进一步规范三权、完善“四个中心”工作上有所作为。

第四,要处理好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在加强监督上有所作为。(作者系萧山区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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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清风窗(2003年第4期) 发布时间: 200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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