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强化审计监督 促进干部廉洁  
 

 

 

安徽省铜陵市日前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该《办法》明确,每年年底由市纪委会同组织、审计等部门共同协商提出下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执行宏观政策、财政财务政策及个人廉政情况进行审计并依法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有违纪违规问题或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关证据及材料。市纪委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按照不同情况,对属于领导干部本人应负责任的问题,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为遭受非议的干部澄清事实,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帮助挽救干部。

《办法》还规定,将审计综合评价等次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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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年8月22日) 发布时间: 20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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