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大地盈清风———山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近年来,山东省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该省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着眼预防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山东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培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44万人,印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用手册》近10万册,免费发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37万余册。

  去年以来,山东省共组织农村基层勤廉支部书记巡回报告会、经验交流会1700多场次,推广各类典型2900多个。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的作用,利用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廉政文化融入农村文化建设之中,努力形成文明乡风。

“以前干工作只有自己心知肚明,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没有多少人过问。现在不一样了,作了承诺就像跟群众立下‘军令状’,压力大多了。”胶州市一位干了20多年的老支书深有感触地说。该市建立实施村级干部勤政廉政承诺制度,要求村干部按照“任期、年度、月度”三个时间段分别作出承诺,设立了一条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杠杠,增强了村干部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山东省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和强化监督相结合,夯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桓台县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巡查员制度,由9个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小组定期公开接待群众,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定期查阅档案和信息通报,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滨州市把廉政谈话向基层站所和村级延伸,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警示谈话,对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受到纪律处分的进行跟踪谈话。去年以来,全市乡镇进行廉政谈话17000余人次,警示谈话485人,诫勉谈话87人,跟踪谈话65人。

纠建并举  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实施了40多个村的搬迁改造工程,1.3万农民搬进新居,建成农村便民浴室110多个,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威海市全面启动实施居有所安、幼有所教、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等“十有”民生工程,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建设的切入点来抓,以民生建设促党风建设,以党风建设促民生改善。

“以前找办事的人,要到镇上、县里来来回回跑两三趟,现在一进村里的便民服务室,当场就把要办的事办妥了。”在莒县城阳镇大湖村的便民服务室里,前来办理计生手续的村民张益军高兴地对记者说。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机制、新途径,形成了以县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级便民服务室为延伸的便民服务“直通车”制度,实现了“村村有站点、事事有人办”的“零距离”服务目标。目前,山东省72.9%的县(市、区)、64%的乡镇、52.7%的建制村分别建立了为民服务机构,开展了集中办公、窗口受理、承诺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去年以来办理群众事项403.6万件,群众满意率达87.5%。

在2007年为全省农民办12件实事的基础上,今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已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平均参合率88.61%。近几年,中央和山东省在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多项支农惠农政策方面,已累计投入资金近140亿元。

在支农助农惠农的同时,山东省还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涉农案件。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查处反映农村土地信访典型案件,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关系农村事业发展、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重点关注、容易出现漏洞的项目和环节,督促各级各部门规范和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改革创新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山东省根据乡镇、基层站所和村干部的不同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有关规定,有效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了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联系群众、驻点包村、帮扶结对制度,去年以来,全省县乡干部驻村包点、与农户结对子27.56万人次。不断加大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力度,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成员“两推一选”和村委会成员直选制度。

“契约管理是个宝,村居事务离不了。民主法制有保障,超前预防矛盾少。”这首村民自编的顺口溜说的是潍坊市坊子区实行的村(居)事务契约化管理。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模式,是将村级组织和村民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共同履行的行为规范,采用公开签订合同、协议书或纪要等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契约”,实现了农村事务管理由治标到治本、由短治到长治的转变,为干部群众提供了一个平等沟通、民主协商的平台,这一管理模式获得2006年度全面小康与新农村建设“中国十大政府创新典型”奖。不断丰富民主管理形式,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农村事务管理中来,是山东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特点之一。全省100%的乡镇实行政务公开,98.5%的村建立起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8%的村建立健全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96%的村已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

围绕规范农村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山东省建立了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65.1%的乡(镇、街道办)开展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代理了5.6万多个村的会计工作,覆盖面超过70%。

阵阵清风,吹遍齐鲁大地。一系列措施正在农村基层如火如荼地开展,为山东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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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年8月21日) 发布时间: 200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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