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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县今年在全县开展“比作风、比贡献”主题活动。该县先后完善了“党风监督员”、“行风督导员”和“环境监督员”制度,聘任了30名党风监督员、8名行风督导员和63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
推行党风监督员制度。该县在县直机关各单位和各乡镇中选聘了30名坚持原则、素质和作风过硬的党风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开展调研和监督活动,了解并反映情况和问题。党风监督员在县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向县纪委报送党风方面的情况。
推行行风督导员制度。该县今年基层行风评议的重点是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单位和行使行政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共选择了23个基层单位,评议的内容是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情况、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情况、行风作风建设情况。行风督导员的职责是对各单位行风评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民意,帮助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单位和个人进行纠正和整改。
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该县在企业、乡镇确定了63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监督员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有权提出批评;对执法不规范、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有权检举揭发;监督员每季度向县优化办报告一次对来企业收费、检查部门的满意程度和有关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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