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启用  
 

 

 

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日前启动运行。除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外,省直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的收费项目,必须全部进入中心办理,省直部门过去分散设立的政务(行政)审批大厅一并撤销,并不得擅自在其他场所再行受理政务服务事项。

政府相关部门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登记,按照精简优化的要求,再造并实施新的许可审批流程,切实解决传统管理体制下形成的许可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要求申报材料过多、行政效能过低的问题。

在不改变省直部门对政务服务项目的法定许可审批职权、许可审批主体资格和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对许可审批业务量较大的若干相关部门各增设一个许可审批处室,对业务量较小的在现有的法规处或办公室加挂许可审批处室牌子,处室主要负责人任部门窗口的“首席代表”,由部门行政首长对“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权、交授行政审批专用章。

海南省监察厅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室,对中心和进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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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年7月4日) 发布时间: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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