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国税局出台措施规范税务人员购车用车行为  
 
    该局《关于加强对税务人员私人购买使用机动车辆的若干规定》要求,税务人员购买私家车,必须自购买之日起15日内向县监察局申报备案。同时规定不准购买和驾驶报废车辆;不准购买走私车辆;不准利用职权到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报销私人用车费用;不准向所管辖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借用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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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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