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纪委、监察局今年初制定出台了《实行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实行优先和限时办理。在接到举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二是对反映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的举报,限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问题复杂和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办结的,要及时告知举报人;对转为立案查处的,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期办结,处理结果要及时告知举报人。三是举报人在超过办理时限得不到答复的,有权提出质询,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四是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移交情况告知举报人。五是实行奖励政策。对经查实,使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惩处,并视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情况,给予500至20000元的奖励。 《实行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署实名举报同比上升了12%,群众对办理和答复满意率达到80%,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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